「教子有方」包拯铁面无私昭后人

「教子有方」包拯铁面无私昭后人

包拯,安徽合肥人,北宋时期著名的清官。他二十八岁考中进士,任监察御史、天章阁待制、龙图阁直学士、开封府知府和枢密副使等官职。他为官清廉,性情刚毅,不畏权贵,并要求抑制贵戚特权,减轻人民负担,受到当时百姓的欢迎。

包拯执法如山,铁面无私。在他第一次准备去陈州放粮之时,他的侄子被人告发,而审案官正是包拯。包拯与侄儿包勉虽为叔侄,却情同手足,包拯年幼时父母双亡,是嫂娘王氏也就是包勉的母亲将他抚养成人的。可是包勉经人诱使,贪赃枉法,天理难容。包勉受审的消息传到王氏耳中时,王氏泪流满面,恳请包拯看在自己从小抚养包拯且仅此一子的份上,放过包勉。包拯也心疼侄儿,而且侄儿犯罪另有他因,但包拯看着身上的官服,想着灾难中的人民,毅然挥泪斩侄。他对嫂嫂说:“嫂娘,包勉是我侄儿,岂能不亲,岂能不疼,可我不斩包勉,对不住百姓,对不起我的这身官服。您想想,有多少儿女在贪官污吏的压迫下生活困窘,不斩包勉,难以平民愤啊。请您放心,将来我代包勉为您戴孝。”包拯正是凭着自己高尚的人格,大义灭亲的胸怀,救护老百姓,同时也给了儿孙很好的教育。这正是身教重于言传。

包拯不但自己为官清正,还时时教育子女要保持这种优良品德。他在生前就特意立下遗训:“后世子孙仕宦,有犯脏滥者,不放归本家;亡殁之后,不得葬于大茔之中。不从吾志,非吾子孙。”意思是说:“凡我的后世子孙,如果有人做了官,贪赃枉法,不得放归本家,要把他开除出家族,死后也不许葬入包家祖先的坟地中。谁违背了这个遗训,谁就不是我的子孙。”而且,他还命令工匠将这一段遗训刻在石碑上面,竖在堂屋东壁,以昭后世。古代,人死后不得葬入祖坟,是对他非常严厉的处罚,可见包拯对教育后人的严格与重视。

包拯逝世以后,包氏子孙后代切实执行了这个遗训,对于个别做官不清正廉洁的,族人坚决按照包拯遗训严肃处理。包拯更是获得了后人的尊重和敬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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