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宝是否真有偷的意识?
问题:宝宝有一天拿回了幼儿园的一个小的塑料拼装玩具,她从口袋拿出时很开心,我立即说:“你是不是在幼儿园玩的时候玩得高兴忘记放回去,带回家了?”第二天,居然又在她的口袋发现了另一个小拼装玩具,无论怎么问她都不说是怎么到她的口袋的。她爸爸生气了,将她关到阳台上,她哭了许久也无人理她,最后只好说出是她拿了班里的玩具放进口袋里。
我们严厉批评她,告诉她园里的东西和别人的东西都不许私自拿回家,园里的玩具是所有小朋友一块玩儿的,少了的话大家就玩不了了。第二天我们带着孩子向老师说明情况,并让她自己说“我不拿了”。请问我们的做法是否正确?孩子4岁时是否真有偷的意识?
不要把孩子这两次将幼儿园玩具“拿”回家的不适宜行为定性为“偷”。对于4岁的孩子来说,这种“拿”是“不知者不为过”的肤浅认识水平造成的,“偷”则是明知故犯的不良行为。两者外在行为表现是一样的,但实质上绝不是一回事。前者是幼儿对物的所有权概念分辨不清,常常把现实与幻想混淆,因而不管是别人的还是幼儿园的,有时会把自己所喜欢的东西当作自己的东西,顺手就“拿”回家了。后者是私欲膨胀的劣性行为,明知东西不是自己的,还想方设法据为己有,是自私自利的表现。
据有关资料调查,90%以上的人在小时候都有过“拿”别人东西的经历,可见幼儿这种行为的普遍性。因此,幼儿教师和家长要对孩子耐心讲道理,同时要求孩子把自己的东西归放到专门的地方,培养和强化他们的物权归属观念,随着孩子认识水平的提高,他们乱拿别人东西的行为就会渐渐消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