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仲游分析司马光变法
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,是要变法立制,富国强兵,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。
王安石变法以“富国强兵”为目标,从新法实施,到守旧派罢废新法,前后将近15年时间。在此期间,每项新法在推行后,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,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,使中上级官员和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,而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则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,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,增加了财政收入。但是,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、皇室、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,最终被罢废。
司马光与主持变法的王安石发生严重分歧,在政见不同、难于合作的情况下,司马光退居洛阳,通过编纂史书,从历史的成败兴亡中,提取治国的借鉴,“使观者自责善恶得失”。后来,王安石被废黜后,司马光继续执政,他反王安石变法之道而行之。当时,毕仲游任河东路行狱提点,写了封信给司马光,信中说:“过去王安石以兴作之论,说动了先帝,但忧虑财力不足,所以,凡是可以得到民间钱财的政策,没有不用的。发放青苗贷款,设置‘市易务’、收敛‘助役钱’、变革盐法等等,都是事;而想振兴宋室,忧虑财力不足,才是情。没有能杜绝他兴作之情,只想禁绝他散敛变置之事,这是之所以百说而百不行的原因。现在废除了‘青苗法’,取缔了‘市易务’,免掉了‘助役钱’,废弃了盐法,凡只是为了获利而伤害老百姓的事,都一扫而光,更改了它。那些过去在实行新法时被重用的人,心里必然不高兴,心怀不满的人,必然要说‘青苗法’不可废除,‘市易务’不可取缔,‘助役钱’不可免掉,‘盐法’不可废弃;必然要处于不足之情,说不足的事,以感动皇帝。他们的话就是让石头人听了,也会动心的。如果这样,那么被废除的可以再发放,被取缔的可以再设置,被免掉的可以再收敛,被废弃的可以再存在。现在治理国家的办法,应当让天下有识之士献计献策,深入了解收支的数字,将各地所积蓄下来的钱粮,一并收归地方官府,使他们的经费可以支付二十年的所需。几年以后,又将会是今天的十倍,使天子清楚地知道天下在钱财上的剩余。那么‘不足’之论,就不可能陈述在天子面前,然后新法才可以永远被废弃而不再实行。”
毕仲游信中又说:“当初王安石身居高位,朝廷内外都是他的人,所以他的变法能够实行,今天你想疗救前日的弊病,但您身边担任各种职务的官吏,十有七八都是王安石的门徒。虽然起用了两三个旧臣,用了六七个正人君子,然而,上百人中才占十几个,这种形势哪里能有所作为呢?不具备可以做事的条件而想去做,那么‘青苗法’虽然废除,又会再实行,何况还没有废除呢?‘市易务’‘助役钱’‘盐法’等也无不如此。用这样的办法去疗救前日的弊病,就好比一个人旧病稍愈,使他的父亲、儿子、兄弟都面有青色,但不敢贸然祝贺,因为他的病并没有根除。”司马光看了这封信,面色严峻,他深知事情正像毕仲游所忧虑的那样。
王安石
【悟在当下】做事前先看条件是否具备
毕仲游在给司马光的信中有一句话说得最好,就是“不具备可以做事的条件而想去做,那么‘青苗法’虽然被废除,又会再实行,何况还没有废除呢”。要改革,必先除旧换新,旧的不除,新的又怎么能实行呢?只有将旧的清除干净,才能实行新的。否则新旧在一起,必然会起冲突。
同样,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,也要先考虑做这件事需要什么条件,只有条件具备了,才能顺利进行,否则条件不具备就去做,无论如何你也是完不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