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察疑案
张希崇,五代时期后唐名臣。后唐明宗天成元年,即公元928年,他率众由契丹回归祖国,明宗嘉许他的义举,任命他为汝州防御使,迁灵武节度使。
张希崇是个性情温和,为人宽厚的人,可是他对奸邪之事却疾恶如仇。他到汝州不久,就遇到了一件非常棘手的案子。有个姓郭的人状告他的弟弟独吞了父母留下的家产,要求与弟弟平分遗产。这天,张希崇公开审理此案,到堂外旁听的百姓也很多。张希崇先让原告哥哥陈述案情。哥哥说自己本与弟弟是同胞兄弟,理应得到父母留下的遗产,可是弟弟却不承认他是其父母亲生,而是收养的养子,并且早已被父母赶出家门,遗产不能分给他。弟弟听到这里,大声说:“大人,他不是我的同胞哥哥!不是!”张希崇问哥哥说:“你到底是不是郭氏亲生儿子?有何为证?”哥哥十分痛苦地说:“我的确是郭氏亲子,父母去世后,弟弟为了独吞家产,侮蔑我非父母所生。不信您可以问问我家长辈我是否为郭氏亲子。”张希崇立刻传了郭家的亲属数人,大家都说原告的确是郭氏亲子,而弟弟却坚决不承认,不住地叫喊:“他们胡说,他们胡说!”兄弟两个就在公堂上大吵了起来,张希崇看审理没有结果,便宣布退堂,稍后再审。
回到后堂,张希崇就找来关于这件案子的案宗,发现这是一桩久拖未决的疑案。为什么这个案子迟迟都不能定案呢?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蹊跷?张希崇想。于是,他就脱了官服,换上平民百姓的衣服,带了一个随从,亲自到兄弟俩的家附近明察暗访,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真相。原来,原告的确是郭氏所收养的义子。原告本是个无家可归的孤儿,郭氏夫妇从小将他抚养成人,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疼爱他。但是他却生性顽劣,刚愎暴戾,惹了不少的麻烦,郭氏夫妇实在忍无可忍,就把他逐出了家门,从此与他断绝关系。从此以后,他就更加肆无忌惮,横行乡里。自己也不做工、种地,就靠着纠结了几个小混混到处混吃混喝,甚至明偷暗抢,乡里人见了他都像见到瘟神一样,避之不及。后来,郭氏夫妇相继去世,而郭氏的亲生儿子也已经长大成人,顺理成章地继承了父母留下的遗产。横行的哥哥看到父母留下了那么多的田产给弟弟,就想趁机攫取,于是,他就买通了郭氏的亲属,要状告弟弟。郭氏亲属都惧怕他的强横,或者贪图其财贿,都相继做了伪证,证明他是郭氏的亲生儿子。在张希崇前的几任官员,不能明察,遂成疑案遗留下来。
案情搞清楚之后,张希崇又开堂审理。他宣判说:“告状人郭某,本为郭氏养子。父母在世时即与其脱离关系,父母去世时连吊唁都没有来参加。如此不孝之人,如果称为养子,则辜负了父母二十年养育之恩;如果还要说是亲生儿子,那就犯了三千条悖逆之罪。原告不忠不孝,横行乡里,串通作伪,欺瞒官府,败坏风俗,竟然妄索田产,真是岂有此理!判郭氏田地财产为其亲子所有,原告与朋比为奸者全都交法官按律定刑。”听到案子的审理结果,在场旁听的人都十分敬佩张希崇的明察。
【悟在当下】不偏听偏信
证据在断案中十分重要。而许多的证据都是由证人提供的。断案者注重证词,但又不能完全唯证词是断。要想断明是非,还必须注意调查研究。张希崇之所以明断疑案,就是因为他细心体察案情,不偏听偏信,根据事实推翻伪证。
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,很多时候并不是多数人说的就是正确的,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。所以,对于别人所说的话,或者别人所传的话,不要轻易相信,甚至跟着传说,你要具有分析辨别的能力,亲自实践得出的结论才是真实的、可信的。